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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职教高考专科二批录取办法

作者:   栏目:招生公告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的录取办法: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针对达到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以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总分相同时,以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语数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

3、针对未达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含未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以中职职教高考成绩百分制*80%+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百分制*10%+奖励加分百分制*10%作为位次排序依据。总分相同时,以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语数外、语文、数学、外语、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政位次排序依据若分数仍相同,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计10分/门,不合格计9分/门。其中奖励加分依据原则上为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学校及各类协会发放证书不予认可。

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1)县区级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加50分;

2)市厅级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加70分;

3)省部级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加100分。

备注: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比赛获奖类取最高级别获奖加分为准加分材料需于专科二批志愿填报前15个工作日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4、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成绩折算、加分审核工作,录取位次的确定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