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针对达到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以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总分相同时,以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语数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
3、针对未达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含未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以中职职教高考成绩(百分制)*40%+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百分制)*30%+奖励加分(百分制)*30%作为位次排序依据。总分相同时,以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语数外、语文、数学、外语、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政位次排序依据,若分数仍相同,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计10分/门,不合格计9分/门。其中奖励加分依据原则上为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证书或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加分材料需于专科二批志愿填报前15个工作日交至学院。取得以上类别单张证书加50分,加分总分不超过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