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国标代码:12923
省内招生代码:1957
院校名称(全称):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学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2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年;中外合作类专业:23000-25000元/年
办学许可证号:132021110000080
一、学院概况
独特的区域优势
学院地处国家经济实力强劲的“长三角经济中心城市”无锡,坐落于著名的太湖山水城旅游区,毗邻三国城、鼋头渚等5A级风景名胜。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周边名企荟萃,为有志青年的择业、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
优质的品牌专业群
学院形成了汽车类、建筑类、航空类、机电类、会计类和国际本科等在江苏高校中独具特色、优势显著的品牌专业群。其中学院汽车技术服务专业群被列入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汽车技术服务实训基地”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省级高职实训基地”。
多元化的教学模式
建立了融专业教学、岗位培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技术研发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多个实训中心。坚持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和双赢目标。为学生提供进一步深造的途径。并与台湾圣约翰科技大学等达成学术交流协议,选派优秀学生赴台湾研修。
丰富的校园文化
精彩的文艺演出、丰富的社团活动等营造出了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艺术节、科技节、风采节等成为学生展示才艺的最佳平台;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形象代言人大赛、车模大赛等成为校园品牌活动;“南洋剧社”、“蓝调摄影”、“知味文学社”等社团组织分别荣获无锡市“十佳大学生社团”称号。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院临近10多个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凭借苏南地区经济发达、人才需求旺盛的优势,以及上千家国企、外资等企业构成的就业网络,就业得到了可靠保障,成为全省就业率高、就业质量优的院校之一。就业率始终稳居98%以上,其中78%的毕业生在苏南及浙江就业。
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已培养15届近3万名毕业生,其中很大一部分成为了他们所从事行业的中坚和骨干,毕业生的高素质高技能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学院被评为“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成为首批“全国机械行业职业院校先进制造技术促进与服务基地”,并先后多次荣获 “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对象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文、理科类、艺术类考生。
三、录取规则
1.录取总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贯彻省教育厅、考试院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审核考生档案。
2.面向普高的文、理科考生注册入学录取原则:
(1)根据“高考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和+等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优先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要求,等级加分指4门必测科目中,每一门科目达到A级即加20分,B级加10分,C级及D级不加分。凡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我院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确定考生是否被我院录取。
(2)优录原则:对某些方面有突出特长,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我院优录条件的,可来我院报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面试在8月份注册申请前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题库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命题。
面试的条件:
A.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
B.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C.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报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艺术类考生录取方式与原则:
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首先参加江苏省统一录取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填报。我院将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与专业成绩总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对学生奖、助、贷政策
(一)资助政策: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二)奖励政策: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
3.学院奖学金:学院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特设立南洋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及技能单项奖励。
4.企业奖学金:中锐教育、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给予1000元-40000元不等奖励。
上述各类奖学金获奖面高达40%以上。
(三)助学贷款政策: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助学贷款文件精神,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办理最高额度8000元无息助学贷款。
五、招生专业计划
2016年我院共设置38个专业(方向),以满足考生选择要求。招生计划最终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江苏招生考试》报上公布的为准。
六、其他
1、本章程仅适用于江苏省招生工作,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51105、85553200
传真:0510-85556621
2、学院地址:江苏无锡太湖山水城旅游区山水西路88号
3、邮政编码:214081
4、电子邮件:xyzb@wsoc.edu.cn
5、学院网址:http://www.wso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