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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作者:招生办   栏目:政策法规    

苏招委〔2022〕1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各高校:

现将《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高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地各高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压紧压实责任,依法治考、从严治招,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22年我省高考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